信义宗教会是随着十六世纪教会内的改教运动所产生的,溯源于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把九十五条张贴于德国威登堡。
远在十五、十六世纪,教会里已经人意泛滥,把「得救本乎恩、又因着信」的圣经真理弃置脑后,竟在上帝的恩典之外,加添许多人为因素,想藉立功立德以自救,使教会濒临失丧灵命的危机。
当时马丁路德因蒙上帝呼召,乃根据圣经真理起而领导教会革新运动,重新点燃「因信称义、赖恩得救」的门灯。「信义」之名表达了马丁路德所强调的「因信称义」圣经真理,且符合马丁路德不要显名之意愿,因此华人信义宗教会大部份称为「信义会」,但也有用路德会、礼贤会、崇真会等名称者。
十九世纪中叶,欧美各国信义宗差会,开始差派宣教士来华传道,分别在大陆地各从事宣教及社会服务工作。初期事工各自发展,后来宣教士们深感有合一之需,经多年筹划,终于在1920年8月24日,假河南省召开全国信义宗教会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基督教中华信义会」,并转由国人负责领导。1949年,大陆沦陷后,信义会宣教士及华人教牧乃转至港台星马等地继续进行宣教事工,时至今日,港台星马之华人信义会仍保持密切之关系。
台湾的信义会现况,有信徒约7000人,39间教会,6间布道所。总议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由监督每年召开一次,现职牧师及各地方教会代表得出席会议,决定一切教政及圣工方针。在总议会休会期间,由议事会执行通过之决议案,决定一切教政圣工方针。议事会系由总议会选出之监督、副监督、各委员会主席,及各区会主席、区会信徒议员组成,每年召开常会六次,决定并执行教会各项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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