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的第二大教派,大约有30-35%的穆斯林属于这个教派。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但在个别国家非常集中,比如伊朗和伊拉克占其人口之比例多达89%和70%。在这两个伊斯兰人口大国附近的亚塞拜然人口92%是什叶派。
什叶”,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党人”、“派别”。又译作“十叶派”。是伊斯兰教中除逊尼派外人数最多的一个教派。该派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追随者在教内政治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故又称作阿里派。
其主要主张是:
1、信奉伊玛目教义:将政教合一的领袖称作伊玛目,并认为伊玛代表安拉意志,具有先知(穆罕默德)亲传的超凡神性,是安拉与人间的桥梁,不会犯任何错误;不承认正统哈里发时期的前三任哈里发以及伍麦耶五朝、阿嘏斯五朝埋藏哈里发的合法性,认为只有阿里及其后裔才是伊玛目的合法继承人;坚持“隐遁的伊玛目”和“马赫迪”学说,认为最后一任伊玛目不会死,只是暂时隐遁起来,当世界末日到来之际,以救世主马赫迪的身份重返于世,主持正义。由于该派几位伊玛目为政敌所害,被认为是以身殉道的先烈,故十分崇敬他们的陵墓,经常前往祭吊、朝拜。
2、主张《古兰经》“隐义说”:认为《古兰经》有表义和隐义之分,一般人只能理解表义,只有伊玛目才能理解其隐义。因此,《古兰经》的诠释权应属于安拉任命的历代伊玛目,其中特别强调第一代伊玛目阿里的权威性。
3、允许采用“塔基亚原则”:即允许该派穆斯林在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时,可隐瞒自己的信仰,以免遭迫害而作无谓的牺牲。
4、否认逊尼派所辑“圣训”的权威性,遵奉自己编辑的“圣训”(四圣书),并准许实行临时婚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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