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家和具有宗教倾向的宗教学者特别热心于宣扬献祭、祈祷行为在纯化精神方面的意义和净化道德方面的价值,似乎献祭和祈祷克服了人在巫术行为中所表现出的傲慢、自大和贪欲,而表现出了人对神的尊敬、爱慕、畏惧、谦卑、虔诚、这就培养和加强了人的美德,有助于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安定。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和事实根据。献祭和祈祷确实更充分地体现了人对神的敬畏之感和虔诚信仰之情。它强化了人对神的依赖和驯服,固定了人──神关系,从而也固定了人─神关系所表现的人──人关系。但是,献祭和祈祷的这种道德功能和社会功能是否就是真正的「善」或「美德」,是否真正有益于社会和历史的进步,却需要另做分析。这主要决定于不同历史阶段上人──神关系所体现的人──人关系的性质。如果当时的人──人关系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通过献祭和祈祷之类宗教行为来固定和强化当时的人──神关系和人──人关系,也就符合于历史的要求:如果当时的人──人关系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献祭、祈祷等宗教行为,神化它的社会功能就只是消极的作用了。在阶级社会中,献祭、祈祷所表现出的人对神的尊崇、谦卑和虔诚,最后,总是落实到被压迫阶级对统治阶级的驯服,尽管那些善意的宗教献祭者和祈祷者不一定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献祭和祈祷,并不是像有些宗教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什么纯精神性的宗教要求。正如费尔巴哈指出的,献祭和祈祷是人的依赖感的反映,表现了人自己无法实现的生活欲求,在这方面,它们和巫术行为一样,都是以满足自己欲求为目的的手段。献祭、祈祷与巫术之间的区别并不是追求精神性目标和追求物质性目标的对立,更何况,目的的精神性或物质性并无高上与卑贱之分。祈祷死后的天堂并不比呼风唤雨、祈求丰收的巫术更真、更善、更美。墨西哥宗教的大规模人祭确乎充分体现了人对神的尊敬、爱慕与虔诚,但谁能说它比云南佤的猎人头祭谷魂的巫术更高尚呢?基督教的圣餐礼,当然比血淋淋的人祭在道德上净化多了,但基督教神学家所谓圣餐上吃的是耶稣的肉,喝的是耶稣的血,并不符合善良人的道德意识。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正直的人,无论是宗教信仰者也好,不信仰宗教的无神论者也好,都希望公正,讴歌正义;都会对贪赃枉法的邪恶之行和营私舞弊的不正之风义愤填膺,难以容忍。如果把这种共通的道德原则用之于宗教世界,我们大概就会发出共同的疑问:为什么作为人间真善美之最高表现的神明一定要接受礼献的祭品,倾听阿谀奉承的祈祷词,才动慈悲之心和怜悯之情,予人们以帮助呢?实际上,这种受礼而后恂情的行为,是不配在道德方面为人师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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